律师解析:公司章程一票否决权的规定: 1.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某事项自己有一票否决权。 2.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,对于董事会讨论的事项,自己有一票否决权。 3.大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,对于董事会讨论的事项,如果董事分为意见不同的两派,且双方人数相同,此时董事长可以再投一票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 |